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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吸菸的「參賽者」與不吸菸的「見證人」兩人一組,於5月1日 前報名參加比賽;在比賽期間完全不吸菸,成功戒菸組即可參加抽獎。

【比賽期間】

2008年5月2日~5月29日 ,連續四週完全不吸菸。

【報名資格】

 吸菸參賽者:年滿18歲,且已持續吸菸一年以上的每日吸菸者(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在國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


不吸菸見證人:參賽者之家人、師長、朋友、同學、同事或其他共同生活、經常相處之人,願意全力支持及監督參賽者完全不吸菸。

【報名方式】 * 請擇一方式報名 *
1. 立刻上「華文戒菸網」www.e-quit.org,進行線上報名 
2.填妥報名表,5月1日 前逕寄 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董氏基金會」收 或 傳真至(02)2752-7247

【活動獎勵】

成功戒菸首獎:

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 新台幣六十萬元整--- 1組成功戒菸

成功戒菸貳獎:

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 新台幣六萬元整--- 6組

捷安特環保獎:

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 市價二萬元的捷安特腳踏車2部─3組

洽詢方式:董氏基金會電話(02)2776-6133轉1;

各縣市衛生局 (所);華文戒菸網www.e-quit.org 

 

【主辦單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董氏基金會

【法律顧問】信和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信和律師、均衡法律事務所 李鳳翱律師

【合作單位】懷恩慈善基金會、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富邦慈善基金會、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中美矽晶、台灣大哥大


 

【小妞小語】


  記得唸書的時候總是覺得手裡叼根菸的男人真帥氣,
當然那種手臂刺青,有黑道背景尤佳。
果然當時年紀小 好傻好天真....

長大之後覺得抽菸還好,
只要不影響我都在我可接受的範圍,
沒啥特別的感覺...
至少比嚼檳榔好多了。

現在覺得抽菸的人蠻討人厭的,
因為不僅殘害自己的身體更傷害到周邊的人。

今天在奇摩看到這新聞,
馬上敲老菸槍。

「快!我要60萬..去報名」
.............................  過了半小時
「身份字號 E-Mail address給我」螢幕出現訊息。
「靠!你真的要報名喔!?」
「嗯.....」篤定的語氣。

嗚嗚嗚~~感動!!!
終於有人要戒煙了.....
加油唷!!
不管最後有沒有抽到那60萬 (做作夢)
但是至少你肯為自己的「身體」負責了。
我一定挺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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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達人魚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