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得獎的事」主題是舊愛找麻煩,
讓我覺得跟最近我看的這部韓劇有異曲同工之妙,
先來跟大家分享這部韓劇-「妻子的復仇」。




【劇 名】:妻子的誘惑
아내의유혹
【電視臺】:韓國SBS
【類 型】:愛情/家庭
【首 播】:2008年11月3日(每週一到五 每晚18點20分)
【導 演】:吳世江 (《遊戲女王》、 《正在戀愛中》)
【編 劇】:金順玉 (《那樣也喜歡》)

【官網】: http://tv.sbs.co.kr/temptation/
【劇情】:
這部電視劇講述的就是一個世界上最賢慧的賢妻良母如何變化世界上最可怕的地獄妖婦的故事。
這個女人在被丈夫拋棄後,就變成另外一個完全不同的女人,
她決心要把以前的丈夫從第三者那裏勾引過來,然後再將他狠狠地拋棄。
這講述的是一個女人與自己丈夫偷情,
然後借此為由破壞丈夫家庭的故事。
該是圍繞是因為他們的背叛和陰謀而走過一次死亡線後,
如何變成地獄妖婦的過程而展開的。

具恩才 (33歲) -- 張瑞希 飾
美容師、房地產大亨的兒媳婦。
責任心強,是個孝敬父母的女兒,為了家人可以犧牲自己。
畢業于名牌大學,正當她為成功一步步邁進的時候被橋彬強姦並懷孕,
於是放棄了去巴黎留學的機會。
雖然她選擇了沒有愛情的婚姻,
但是為了丈夫和婆家注入了自己所有的心血,
這樣度過了7年的時間,現在的她變成了打理家庭的能幹的主婦。
但是發現了自己選擇的人生竟然是謊言和背叛之後,
她變成了另外一個女人。
自己最信任的丈夫和親姐妹一樣的好友的背叛讓她傷痕累累,
之後她變成一個豔婦重新誕生。



鄭喬彬 (35歲)-- 邊佑民 飾
恩才的丈夫、江才的朋友。
從學生時代起就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天生與學習絕緣,用錢好不容易拿到大學畢業證,
在父親底下學習房地產業務。
他在世界上最害怕的人就是父親,在父親面前連大氣都不敢喘,
但是事業方面卻比父親取得了更大的成就,
依靠國內外的房地產業務把公司壯大起來。
從高中時候開始就喜歡恩才,但是恩才一直不理他,
結果侵犯了恩才並最終結了婚。
但是婚後沒多久就對恩才失去了興趣,開始在外面找女人,
與恩才和好友也是小舅子的女友愛利有了一夜清,
見充滿野心的愛利更加主動地接近自己,
慌忙以留學為誘餌把愛利送出了國外。
但是五年後看到變成幹練成熟的女性回國的愛利後重新被她迷倒,
順著愛利的計畫與恩才離婚,給恩才帶來了難以癒合的傷口。



申愛利 (33歲)--金素亨 飾
恩才的朋友,江才的愛人、恩才丈夫的情婦。
具英秀老家朋友的女兒,與恩才同歲。
具英秀和愛利的父親一同來到首爾並成為鄰居,
後來愛利的父親去世,母親改嫁後英秀撫養了她。
幫著具英秀做家務活,因從小寄託在別人家裏生活
,因此學會看別人的眼色行事,
也懂得怎麼做才能獲得人們的歡心。
對成功的渴望極為強烈,獲得從小一起長大的江才的愛,
被英秀的夫婦也當作是未來的兒媳婦。
像兒媳婦一樣對待恩才的父母,
對恩才也像親姐妹一樣親密,
但是內心其實是個夢想著進入上流社會的可怕的女人。
對貧窮的江才感到不滿,把江才的朋友橋彬作為擺脫貧窮的目標。
不料焦彬強行霸佔了恩才並娶了她,
對此愛利感到羡慕和嫉妒。
偶然的機會與橋彬發生一夜情,
在橋彬的資助下去夢寐以求的巴黎留學,
之後變成成功的服裝設計師回到了國內,
並破壞了恩才的家庭。



曹健佑 (31歲)-- 李載煌 飾
建築設計師、閔女士的養子。
很小的時候成為孤兒,被閔女士領養後在她的關愛下健康成長。
把閔女士的女兒小熙當成親妹妹一樣疼愛,
他認為這就是回報閔女士的最好的方法,
不料知道了小熙愛上自己後開始對她冷淡。
小熙失蹤後陷入自責,與閔女士的關係也變得冷清。
這時認識了恩才並陷入了熱烈的愛情。
在橋彬的公司裏任建築設計師,得到橋彬的絕對信任。


【小妞小語】

好幾年沒看連續劇的我,
一開始是覺得這是啥鳥片名「妻子的誘惑」,
後來看了一小段發現題材挺寫實的,
所以就一直看了下來。

現實生活中有不少個具恩才,
也有很多申愛利這種心機超重的女生,
更有許多花心又忘恩負義的鄭橋彬,
一個女生可以為了復仇,
被燙傷還強忍著痛,
咬著毛巾自行處理傷口,
過著有一餐沒一餐、夜晚露宿公園的生活,
我很欣賞她的意念,
最重要是要先「活著」,
很巧的昨天的「得獎的事」講的主題是舊愛找麻煩,
男女的感情世界中,
最怕就是遇到分手的另一半來「找麻煩」,
記得好幾年前,我曾經連續一年都接到那種半夜打來不講話的電話,
而且對方電話又都是用不顯示,
我整整被電話「折磨」了一年,
一直到我報警之後這電話才消失,
為啥我不換電話?或者晚上不關機?
沒辦法!以前我的電話是要24hr隨時待命,
根本不能關機或者換號碼,
也就是因為這樣我被電話騷擾到神經衰弱,
以前年輕不懂事,
其實這種匿名電話電信警察是可以查到的,
而且對方如果屬實長期騷擾,
造成自己精神方面問題,
也可以提出醫生診斷證明,
對方必須負法律責任的,
同樣在現在blog很流行的年代,
就算用blog寫不堪入耳的話或者辱罵的文字,
都可以構成犯罪的行為證據,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寫blog罵人沒關係,
也別隨便濫用網路上言論自由,
否則吃上官司卻不自覺.....

話說分手後會報復的情人真的很傻,
還記得我國中有個同學超漂亮,
很像日本明星的酒井法子,
有著可愛的小虎牙,
所以常有成群的追求者,
畢業後她跟我們班上一個又高又帥的男生交往,
後來分手後女生竟然去男生家裡鬧,
而且把男生的機車全部踢倒,
我覺得這種行為真的很糟糕,
難道這樣去鬧分手的男人就會再回來?
我想那男生應該嚇都嚇死了。

好聚好散的感情不是很好嗎?
何必抱持著「報復」、「復仇」的心態來面對舊情人,
希望他(她)過的比自己好,不是更好?
對我來說,把自己過得很好就是最好的報復,
不過話說回來,
女生的復仇真的很可怕,
難怪會有「最毒婦人心」的諺語出現。

最後祝福大家 如果感情緣分到了末路,
都能「平安脫身」,
也希望那些愛復仇的女生們,
其實把自己過得更好,
才是最高等的復仇.....
男生們在分手的時候,
也該很有智慧跟處理乾淨.....
希望大家都幸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水晶達人魚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